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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合同法定解除后恢复原状的比较研究
作者姓名:
黄涧秋
作者单位:
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摘 要:
合同一经解除后 ,未履行的不再履行 ,已履行的债务原则上相互返还 ,不能以原物返还的则以金钱返还。在这个意义上 ,恢复原状是有溯及力的。受害方返还不能并不能消灭受害方的解除权 ,受害方可以价额偿还代替之 ,在例外情形下可免除此义务。
关 键 词:
法定解除
恢复原状
返还不能
价额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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