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非正当当事人与判决效力的主观范围
作者姓名:肖建华  杨琦萍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肖建华),中国政法大学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北京102249(杨琦萍)
摘    要:当事人是民事诉讼程序的主体。非正当当事人仍然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所以 ,人民法院对非正当当事人判决的效力如何 ,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关 键 词:非正当当事人  判决  效力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