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审理玩忽职守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者单位: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摘 要:
正确认识玩忽职守犯罪的主体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我们的理解,还应当包括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我国经济体制和干部制度的现状是有许多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完成的。所以,在他们受委托从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