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与人权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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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必新.行政诉讼与人权保障[J].法律适用,1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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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必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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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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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权的法律保护是人类终局关怀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得以稳定和发展的前提,是国际公认的准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法律对人权的保护,一是通过法律将各种人权明白无误地予以确认;二是规定权利受侵害后的补救途径。本文试就作为补救途径之一的行政诉讼与人权保障的关系作一简要论述。一、保障人权,必须控立有效的救济制度人权从本质上讲不可让与、不可侵犯。但是由于人本身的不完善性,决定了人权受到侵犯的不可避免性。因而,权利的存亡不仅取决于它是否受到侵犯,更在于它受到侵犯后能否得到及时的救济和恢复。因此,一个真正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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