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破董洪明、曹树才滥用职权案的几点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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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峰,周雪雱.侦破董洪明、曹树才滥用职权案的几点作法[J].内蒙古检察,2004(6):4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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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峰 周雪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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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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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4月至5月,我院成功地侦破了元宝山区交通征费稽查所所长董洪明、征收管理股股长兼会计的曹树才滥用职权一案。此案我院于2004年4月1日接到群众举报,经检察长批准,立即派员进行初查工作。经查,2001年4月至2003年12月,犯罪嫌疑人董洪明、曹树才二人,在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中,违反《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采取收费不开具相关票证的手段,擅自截留公路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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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路养路费 征收管理工作 稽查 会计 收费 截留 票证 侦破 滥用职权 初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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