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反倾销措施的适用常常不可避免地带来国内不同产业团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如何平衡不同的利益诉求 ,进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是一国反倾销法需要妥善处理的课题之一。本文着重探讨了欧共体反倾销条例中“共同体利益”条款在不同阶段 (以 1994年为分界 )的应用情况 ,勾勒出欧共体反倾销主管机关目前在反倾销过程中权衡共同体利益的具体程序和指标评价体系 ,并对这一机制在实践中的应用做出了初步评价 ,指出“共同体利益”条款的存在赋予反倾销主管机关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 ,但是并没能遏制欧共体反倾销措施在实践中的滥用。在此基础上 ,文章分析了欧共体的共同体利益机制对中国反倾销法的完善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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