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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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长生 雷涌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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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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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交通事故的概念及构成要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35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可见,正确地认识交通事故及其构成要件,就成为及时立案,准确地适用法律,保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交通事故责任者的前提。对交通事故的概念,《办法》第2条作了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的交通事故(又称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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