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死亡并不影响赠与合同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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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轲.赠与人死亡并不影响赠与合同履行[J].中国公证,2007(9):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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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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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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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时,如果赠与人是年龄较大的老年人时,当事人双方拿到公证书后通常会尽快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担心拖延时间过长,一旦发生赠与人死亡的情形,公证就白办了。这里所说的“白办了”.意思是指,当赠与人死亡后,因赠与合同不能履行而导致的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使当事人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的预期目的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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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赠与人 合同履行 死亡 产权过户登记 合同公证 管理部门 赠与合同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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