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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筹工资"、"自谋福利"的危害及治理对策
作者姓名:张成美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荆门市委党校
摘    要:"工薪阶层"的收入分配是我国社会生产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积极性和潜能的发挥,关系到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的分配关系比较简单,不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是国营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工资都是由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职级和工资标准发放,除相当级别的干部有少量"特供品"外,很少有工资外的福利.进入70年代,随着我国经济的缓慢发展以及人们对物质利益需求的日益增长,社会分配关系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初见端倪,一些部门和单位开始在国家规定的工资收入之外谋求"补贴"和"福利"性收入,以实物分配形式作为"自谋福利"的基本手段应运而生.应该说,这种分配形式作为按劳分配制度的一种补充,是发挥过积极作用的,它对于改变由国家财政单一供给的分配格局,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福利待遇,调动一些部门、单位和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我国分配制度的改革都起到了较大影响.但是,随着这种分配形式的发展和几近失控,它逐步演变成经济关系中的一种恶性病瘤,成为滋生腐败的一个重要源头,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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