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重复自白的效力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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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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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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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重复自白的效力如何,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界有着不同的看法。多数认为应当基于刑讯逼供与重复自白间存在的客观联系,先前的刑讯行为影响到了后续重复自白的自主性,重复自白应完全予以排除。笔者认为,完全排除重复自白的强调了刑事诉讼法的人权保障价值,但未与刑事诉讼法的打击犯罪的社会保护价值相权衡。本文拟分析完全排除重复自白这一观点的不足之处,并结合现行的法律,提出重复自白的审查方式,对符合相应条件的重复自白应当肯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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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讯逼供 重复自白 效力 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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