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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辩护之主体探讨
作者姓名:彭津金
作者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摘    要:2012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在委托辩护方面做了许多规定,如规定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等.笔者身为一名检察人员,既要彻底贯彻执行修改后刑诉法的各项规定,更要理解修改后刑诉法的立法意图并进行批判性思考,这样才能促进我国法治的不断完善发展.

关 键 词:委托辩护  辩护人  委托人  辩护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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