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公益基金的制度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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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爱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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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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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2013年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惩罚性赔偿的根据及其适用--以法经济学为视碱》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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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法经济学的视角分析,逃避概率和威慑理论、公共利益受损以及原告不应独享惩罚性赔偿金使得惩罚性赔偿公益基金的设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l生。惩罚性赔偿公益基金的设置应当明确公益基金的资金的来源、公益基金的管理人的选任及其权限和职责、赔偿金的确认、发放程序、公益基金的管理与运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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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惩罚性赔偿 公益基金 制度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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