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四大检察” 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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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留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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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商丘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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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9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四大检察”助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编号:GJ2019D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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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展开,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需要法治的力量。人民检察院专司法律检察职能,通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体系,加强依法治理,把我国人民检察院法律检察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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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党的十八大以来 坚持和完善 检察职能 全面依法治国 治理效能 社会治理体系 基层社会治理 效能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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