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司法考试与中国的法学教育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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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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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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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统一司法考试给中国的法学教育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在国家实行统一司法考试的背景下,中国的法学教育必然要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但是中国特殊的法治环境决定了中国的法学教育必须保持其独立性,不能蜕变成为法律职业培训。法学教育是统一司法考试的前提和基础,统一司法考试是联系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纽带,两者相辅相成。只有正确处理统一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的关系,才能使两者在矛盾中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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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统一司法考试 法学教育改革 独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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