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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法律冲突中的离婚问题——以大理院解释例为素材的考察
作者姓名:汪雄涛  曾青未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摘    要:民国甫立,政治与法制“咸与维新”。然而,大理院在处理离婚问题的法律之时,并未完全接引西法,而是沿袭旧法,适当修正,在社会突变之际并未让法制也随之起舞,其理性精神由此可见一斑。

关 键 词:法律冲突  离婚  解释例  大理院  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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