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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合同的社会控制研究——兼与许德风博士商榷
引用本文:宋丽敏.住房租赁合同的社会控制研究——兼与许德风博士商榷[J].新法规月刊,2011(4):33-43.
作者姓名:宋丽敏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
摘    要: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规制要遵循严格的限制条件。无论哪种房屋租赁合同的社会控制,包括租金管制和解约权限制,都会减少出租房的供给,造成房屋的不当配置,降低劳动力的流动性,提高租房成本,增加街头露宿人口。房屋租赁合同的社会控制不但不能改善承租人的境况,反而会减损社会福利,所以应予缓行。我国合同法租赁合同的规定秉承合同自由理念,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适应于国情,有利城市化和经济发展,应予坚持。

关 键 词:合同自由  租金管制  解约权限制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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