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青岛中院地处沿海开放城市,辖区内有12个基层法院,共有干警2050人。近年来,该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省高院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强素质,树形象,让人民满意;讲大局,比贡献,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先导,积极探索新时期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紧紧围绕审判工作,从强化内部监督入手,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有效地规范了干警的职务行为,维护了司法公正。1988年,青岛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1999年,被省高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同年,市法院在全市组织的行风评议中被评为第一名。自1995年以来,在审判任务越来越重,每年受理的案件平均以近30%的幅并上升的情况下,两级法院大胆改革,逐步建立起一套廉洁、公正、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使审判质量和效率逐年提高,每年审结的案件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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