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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探析
作者姓名:
张立杰
作者单位:
荆门市人大常委会;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摘 要:
<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和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决定权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总体看,地方人大决定权的行使仍是薄弱环节。如何正确认识、科学规范、有效行使好这一法定职权,值得研究与探讨。
关 键 词:
重大事项决定权
地方人大
人大常委会
国家权力机关
行使
行政区域
人民管理
正确认识
法定职权
有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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