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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对农村缺乏劳动力的贫困烈军属实行“优待劳动日”的办法的指示
摘    要:过去几年来,我省农村对缺乏劳动力的贫苦烈军属的土地普遍地进行了代耕,这对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曾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农村生产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代耕制度已不适合这种新的形势。因此,今后必须采用对烈军属优待劳动日的办法或其它办法,以代替过去的代耕制度。关于对农村缺乏劳动力的贫苦烈军属"优待劳动日"的问题,内务部在"关于各地在农村新形势下改进优待烈属、军属工作的通报"中已提出了许多具体办法,我省第五次民政会议对此也曾作过研究布置。部分县市作了传达布置或下达了指示,但也还有不少地区的干部错误地认为:烈军属已经参加了农业社就不需要优待了,致使有些烈军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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