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规定(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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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晓云. 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规定(下)[J]. 知识产权, 2003, 13(6): 5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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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晓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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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纽约市立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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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接上期)三、商标/商业外观法对产品外观设计的保护由于国会不愿扩大版权保护范围,外观专利的申请过程又长,而且律师费代价高昂,故许多设计实际上被排斥于保护之外。于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开始有人在商标法上动脑筋。传统的商标一般包括文字、符号、图形及三者的结合。但后来开始扩大到所谓商业外观(tradedress),也有译做商业装饰的。最初商业外观主要是指产品的标签(label) 与包装(packaging)以及它们构成的总体形象。这方面最经典的例子是可口可乐的瓶子。由于人们心目中已习惯将这种形状的瓶子同可口可乐联系起来,所以可口可乐公司有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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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知识产权法律 工业品 外观设计 法律保护范围 商标 商业外观法 |
The Protection Scope for Industrial Designs under IP Laws of the U.S.(c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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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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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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