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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商标先用权
作者姓名:陈化琴  黄欢
作者单位:广东培正学院法律系;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在商标法第三次修改之际,再论商标先用权具有重要意义.商标先用权的概念和性质需要重新界定,先用权的构成要件中强调在先使用人的在先连续使用一定期限,商标需要是有一定的影响力和驰名商标,但是不需要考察使用人是否善意,在行使方式上强调有义务附加必要的标注与注册商标相区别,不能转让和许可.

关 键 词:商标先用权  构成要件  权利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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