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解决矛盾的新理念 |
| |
作者姓名: | 吴海燕 |
| |
作者单位: |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南昌,330003 |
| |
摘 要: | 我们党提出的和谐社会,概括来讲是两大关系的和谐,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二是人与社会(人)关系的和谐,而实现这两大和谐,实质就是要求我们解决好这两对矛盾。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就要保护环境,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为此,我们就要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和完善绿色GDP核算体系。要达到人与社会(人)关系的和谐统一,就要协调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要协调富裕群体和困难群体之间,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之间,城乡居民之间的矛盾,在协调矛盾的过程中求得和谐统一。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就是不断发现那些不和谐的因素,使矛盾双方达到和谐统一,这就是解决矛盾的新理念。
|
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解决矛盾 新理念 |
文章编号: | 1007-8487(2005)10-0027-03 |
修稿时间: | 2005-08-20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