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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箱
摘    要: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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