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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企业、公司、法人三者之关系
摘    要: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在法律上明确企业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应有的法律地位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实际上,我国的企业立法和法学理论业已在这个问题上作出了颇有成效的努力.但毋庸讳言,目前无论是在立法实践中,还是在理论研究中,依然没能恰当地处理好企业、公司、法人三个常用范畴的关系,直接影响了企业立法的质量,也不便于指导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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