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国法庭争公理——河南省畜产品进出口公司跨国诉讼获胜记 |
| |
引用本文: | 孟予信,林宪新.异国法庭争公理——河南省畜产品进出口公司跨国诉讼获胜记[J].人大建设,1999(1). |
| |
作者姓名: | 孟予信 林宪新 |
| |
摘 要: | 1998年10月22日,河南省畜产品进出口公司接到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的通知,称意大利加萨银行汇来的70542美元已经到帐。这家公司自创建以来47年间.结汇数十亿美元,收到国外银行汇款远远超过万笔。唯此一笔不同寻常:这是一笔被意大利圣比尼亚托法院扣押几近四年的货款;这是一笔几乎无法挽回但却挽回了的损失;这是一笔通过跨国诉讼由意大利比萨法院判决我方胜诉而执行回来的款项;这是一笔河南省外贸企业首起在国外当被告而胜诉收回的资金。这起案件,其意义远远超过了金钱本身。洋商诡道事情缘于一笔国际贸易。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