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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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尹中卿.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改[J].楚天主人,2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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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中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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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高居所有法律之首,构成法制根基和法治基础。1982年宪法自实施以来,为推动改革开放铸造与时俱进之剑,又因认可社会变革而不断完善自身。继1988、1993、1999年三次修宪后,今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第四次修改,其部分内容有所变动,反映了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使宪法得以更加完善。一、对现行宪法进行第四次修改的必要性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2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现行宪法总体上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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