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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国行政赔偿制度浅议——对于安同志《试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一文的商榷与补充
引用本文:杨海坤.建立我国行政赔偿制度浅议——对于安同志《试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一文的商榷与补充[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88(2).
作者姓名:杨海坤
摘    要:《法学研究》1987年第二期发表了于安同志《试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一文,对建立我国国家赔偿制度(其中主要是行政赔偿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讨,读后很有启发。建立国家赔偿责任和制度,尤其是行政赔偿责任和制度,在我国来说还是一个新课题,因此应该展开不同意见的讨论,本文作为对于安同志一文(以下简称“于文”)的商榷与补充,提出一些浅见,以供探讨。一、我国国家赔偿制度是否已经确立于文认为:“关于国家赔偿问题,直到1982年颁布第四部宪法之前,我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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