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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主进程中人大与政协的关系
作者姓名:刘佳
作者单位:长春大学人文学院,吉林长春130022
基金项目:基金项目: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关于提升政协在政府决策中作用的理论研究”(项目编号:S2012015),吉林省教育厅项目”吉林省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问题研究”(项目编号:吉教科文合字【2013】第575号),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项目“行政体制改革中如何实现公民有序参与问题研究”(项目编号:JLXZ130701-2)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民主的类型可以分为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在中国,主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两种形式表现出来。通过对当前我国这两种民主形式的现状进行阐述,分别就这两个机构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与实际地位之间的区别、所发挥的政治作用进行辨析,厘清这两种民主形式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所起到的作用,对于我们更好地建设民主政治不无裨益。

关 键 词:民主  选举  协商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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