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币恶意“挖矿”:行为机理、解构及罪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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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柳俊伟.加密币恶意“挖矿”:行为机理、解构及罪罚[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6):3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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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柳俊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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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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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恶意挖矿程序不同于传统计算机犯罪,具有程序启动智能性、指令反馈单向性、获利账户关联性等新特点,给刑法应对带来了挑战。恶意挖矿程序分为智能挖矿程序和强制挖矿程序。智能挖矿程序在目标计算机空闲时实施挖矿行为,本质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部分控制,在学界有盗窃说、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说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说之争。盗窃说不能完全评价恶意挖矿行为的社会危害且存在数额认定上困难,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说较为科学。强制挖矿程序劫持他人计算机执行挖矿,本质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破坏性排他使用,同时触犯了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择一重处较为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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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加密币 恶意挖矿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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