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电子数据审查 |
| |
引用本文: | 苏琳伟,黄怡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电子数据审查[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6):49-55. |
| |
作者姓名: | 苏琳伟 黄怡璇 |
| |
作者单位: | 1. 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2.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过程中,涉及大量的电子数据,这类证据存在难甄别、弱关联、标准不明等诸多问题,不断挑战传统证据论证模式,为了充分保障有效打击,针对电子数据提取和审查的特殊性,建议在认定这一犯罪时适度放宽对客观行为证据“三性”的审查引入智能算法,对主观明知的论证采取推定或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等规则,孤证禁止的限制可以被突破,以便更加合理适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关 键 词: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电子数据 证据审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