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摘 要: | <正>黔府办函〔2022〕 4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4月22日贵州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形成稳增长有力支撑,在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