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 |
| |
作者姓名: | 王海燕 申娜娜 |
| |
作者单位: | 武汉纺织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共享发展理念的法理基础和法治实现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17BKS073); |
| |
摘 要: |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属性是人民性,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以保障人民权益为根本目的,为实现中国梦凝聚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伟大力量,为全民共享法治发展成果提供解决方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体现为坚持维护人民主体地位,坚持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保障人民的“阅卷人”角色,体现了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统一、科学性与实践性的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品格,一是要坚持科学立法维护人民利益,二是要坚持严格执法实现人民愿望,三是要坚持公正司法保障人民权益,四是要坚持全民守法增进人民福祉。
|
关 键 词: | 习近平法治思想 人民性 全面依法治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