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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实时公开问题探讨
作者姓名:陆伟明  刘越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摘    要:目前,行政执法实时公开还只是某些地方、某些部门的试点性做法,缺乏必要的制度支撑和规范参照。制定行政执法实时公开制度,应从其特点出发,主要明确其适用范围和有关标准、原则。制定行政执法实时公开制度的突出特点应是执法过程的动态性和执法信息公开的实时性。行政执法实时公开制度的适用范围应为对公众利益具有普遍影响的执法领域和私密性程度低的执法领域,对私密性程度判断有必要将判断要素具体化,并引入比例原则作为比较模型。同时,为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需要进一步划定公开内容界限,原则上不公开自然人信息以及企业商业秘密。

关 键 词:行政执法实时公开  行政执法公示  个人信息  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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