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悔罪情节适用的异化与回归——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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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凌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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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巢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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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0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环巢湖生态文明公益诉讼研究”(SK2020A0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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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真诚悔罪情节有其特定的内涵、特征以及理论来源。本罪中真诚悔罪情节的适用之所以会发生异化,它主要是由认定真诚悔罪的主体多元化、启动认定真诚悔罪的程序差别化、认定真诚悔罪的标准表面化、认定真诚悔罪的程序简单化等所导致的。有鉴于此,应通过认定真诚悔罪的主体单一化、启动真诚悔罪的程序全面化、认定真诚悔罪的标准本质化、认定真诚悔罪的程序集成化等,最终实现其理性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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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真诚悔罪情节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异化 回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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