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带一路"国家之间快速增长的经贸往来与日益复杂化的知识产权争议要求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必须创新,以提升争议处理的可接受性与经济效益。成立"一带一路"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则是方案之一。调解中心的建设主体应当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理念;职能应定位于创设平台与制度,提供基础信息服务、预警平台服务、援助平台服务等综合性辅助服务。目前,调解中心建设面临公正性与可信度、资金分担、地点选择、规则制定以及应用推广等筹建风险。互联网+思维下,调解中心可以采用去中心化、合作性、轻资产化、服务性、充分民主、共识先行、信息共享与开放式的建设模式进行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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