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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亟待立法保护
作者姓名:郭红敏
摘    要: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虚拟财产已经走进普通群众的生活。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只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予以认可,尚没有针对虚拟财产的立法。因为缺乏法律依据,对于频发的盗窃QQ案件和与此相关的民事纠纷如何定性处理,一直存在分歧。2011年4月份,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对一起盗窃QQ的被告人作出的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判决,就引发了激烈辩论。专家认为,对虚拟财产立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关 键 词:虚拟财产  通信自由  盗窃罪  计算机信息网络  号码  刑事责任  被告人  犯罪对象  侵犯著作权罪  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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