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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宪政价值
引用本文:杨士林. 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宪政价值[J]. 政法论丛, 2004, 2(4): 54-58
作者姓名:杨士林
作者单位: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济南,250014
摘    要:宪政的精义在于控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我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和实施实现了宪法控制权力、保障权利的目的 ,行政诉讼制度的逐步完善将进一步实现上述宗旨 ,因此它十分切合宪政主义精神。如果说西方国家控制行政是其宪政体制的必然结果的话 ,那么在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政治背景下 ,从控制行政走向宪政也许构成了我国宪政发展的必由之路。

关 键 词:宪政  行政诉讼  权利保障  权力制约
文章编号:1002-6274(2004)04-054-05

On the Constitutional Validity of China''''s Judicial Review of Administration Ac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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