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拾得的存折假冒存款人姓名取款,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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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西罗田县团军问:某人拾得一本存折,并以存折记名人名义到银行填写了取款单,领取了存折上1万元的存款。请问,某人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答:某人利用拾得的存折,假冒存款人骗取其在银行的存款,数额达1万元,已构成犯罪,对其行为定为诈骗罪较为适当。理由是:一、存折是银行发给在其中有存款的公民或单位的一种储蓄凭证,它即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又是一种存款的据以向银行支取存款本息,银行据此向存款人支付存款本息的权利凭证。根据这种权利凭证的性质和法律上的要求,它的使用,应由存款人本人凭存折及其签名使用。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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