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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章,不是想转就能转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上海市普陀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摘    要:纠纷背景2018年1月,某传媒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表了一篇原创文章。一个月后,传媒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发现某信息公司在未经许可、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在其运营的论坛上转载并向公众传播了该作品。传媒公司认为信息公司侵犯了其对该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等权利,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信息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文章,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的费用5000元。

关 键 词:侵权行为  网络文章  传媒公司  信息网络传播权  微信公众号  未经许可  第三方检测  向公众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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