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如何开展《司法建议》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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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海波 马巨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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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尹海波),唐山市人民检察院(马巨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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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办理经济案件,我们发现经济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够实施犯罪活动,除了其他原因之外,一些发案单位在经营管理、财务制度、生产流通环节以及用人等方面的漏洞,也使他们实施犯罪有可乘之隙.在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中,我们如何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做到打防结合,既抓“白蚁”又堵“蚁穴”,取得办结一案,教育一片,整顿一线的效果呢?这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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