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新闻监督:让公务行为置于阳光下
作者姓名:汤唯  毕可志
作者单位:烟台大学法学院(汤唯),烟台大学法学院(毕可志)
摘    要:新闻监督作为一种社会监督形式具有国家监督形式的不可替代性。新闻监督权的有效实现须以保障公民的表现自由、尊重媒体的法定权利、创造监督的价值观念为其条件。本文拟在分析新闻监督之属性意义的基础上 ,提供国家、社会和公民审视新闻监督的新思路、新理念和新方法。

关 键 词:新闻监督  公共权力  媒体  舆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