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目标之异化及其反思——以湖南省某市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践为样本的考察 |
| |
作者姓名: | 廖永安 刘方勇 |
| |
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8CFX043);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资助项目(12K053) |
| |
摘 要: | 虽然我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强调以展现司法的大众化功能为重要目标,但是该制度的具体设计明显脱离了我国现实的社会情境和司法环境,以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人民陪审员选任精英化、职权行使虚名化、管理机制法官化等现象。要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之目标,就必须正视二元社会结构、民众参与能力等现实条件,并合理配置人民陪审员的职权、提高民众的认同感以及参与度。
|
关 键 词: | 人民陪审员制度 司法民主 大众化 精英化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