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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失实报道引发的官司
引用本文:李冬冬,马庆洲.一篇失实报道引发的官司[J].中国残疾人,2000(8).
作者姓名:李冬冬  马庆洲
摘    要:1999年2月出版的《法律与生活》杂志,刊登了凌云志(笔名)的特别报道《举报有功遭监禁,定罪无名还有理》。这篇报道,用简洁而说服力很强的语言,列举了安徽省宿州市民政福利建材公司偷漏税款63万元,公司经理雷敬新以及雷的妻子主办会计何广美私设小金库、行贿、打击报复等犯罪行为。文中报道的内容,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均已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贿赂罪“和“诬告罪“的犯罪情节。这篇揭露性极强的报道,将本来在经济调整阶段中,举步维艰的残疾人福利企业逼入绝境。雷敬新夫妇,从维护残疾人福利企业的整体利益考虑,愤而投诉,状告法律出版社《法律与生活》杂志对其公司及本人的不实报道,要求依法追究作者及出版社的责任。那么,雷敬新与妻子何广美有无文中列举的犯罪行为,他是怎样一个人呢?请看下列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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