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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贯彻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    要: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屋管理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改革方案将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划分为立项、规划、用地、设计、验收五大环节,实行“五大环节有限并联(合并)审批”。按照改革方案的规定,我局及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均已制定了各环节的实施办法,并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登记,现将涉及国土资源房屋管理的立项、规划、用地3个环节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同时就贯彻实施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行政审批  改革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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