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市拆迁看国家的民事主体地位 |
| |
引用本文: | 晏洛莎.从城市拆迁看国家的民事主体地位[J].中国公证,2011(2):38-39. |
| |
作者姓名: | 晏洛莎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工商大学 |
| |
摘 要: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0年内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是继《物权法》出台与“钉子户”事件之后又一事关百姓“住”这一民生大问题的重磅之举.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这一立法项目使得民众对新条例寄望甚深。两版本征求意见稿有所改动.专家学者评论不一.在各利益主体的博弈后,新条例面目如何殊未可知。可以看到,程序上的变动只是表面.能否完美地将政府及其所代表的国家引入征收拆迁法律关系当中。
|
关 键 词: | 城市拆迁 民事主体地位 国家 2010年 “钉子户” 《物权法》 征求意见稿 国有土地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