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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监督地方立法权
引用本文:陈霄,焦红艳.如何监督地方立法权[J].政府法制,2010(3):38-39.
作者姓名:陈霄  焦红艳
摘    要:填补空白的地方立法只是地方立法的沧海一粟。依据立法法规定,地方立法的第一要务是“执行性立法”,即“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

关 键 词:地方立法权  监督  行政法规  填补空白  第一要务  执行法律  行政区域  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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