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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监督地方立法权
引用本文:
陈霄,焦红艳.如何监督地方立法权[J].政府法制,2010(3):38-39.
作者姓名:
陈霄
焦红艳
摘 要:
填补空白的地方立法只是地方立法的沧海一粟。依据立法法规定,地方立法的第一要务是“执行性立法”,即“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
关 键 词:
地方立法权
监督
行政法规
填补空白
第一要务
执行法律
行政区域
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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