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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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环保总局,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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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的国际义务,执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根据《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修订稿)》(以下简称《国家方案》)和《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从2002年1月1日起, 中国所有新生产的汽车将停止装配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空调器。为了保证《国家方案》的顺利实施,现对进口以CFC—12为空调制冷工质的汽车及以CFC—12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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