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珠港澳深度合作法律制度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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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盛盈.论珠港澳深度合作法律制度的保障[J].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学报,2014(4):7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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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盛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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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广东珠海5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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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珠港澳的合作已从“紧密合作”进入到“深度合作”期.从法律制度来说,珠港澳的深度合作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明确的法律地位,区际司法协助和纠纷解决机制遭遇法律制度上的瓶颈.为此,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区际冲突法》,成立粤港澳自由贸易委员会和争端解决中心,创新调解机制和仲裁制度,拓宽经济纠纷解决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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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障和改善民生 制度建设 基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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