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艰难情形"规则及它对我国合同法的借鉴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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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单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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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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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艰难情形"规则作为《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中规定的重要规定一直在国际商事贸易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在《通则》中除规定了"艰难情形"规则之外还规定了"不可抗力"规则,我国合同法中仅对"不可抗力"规则作了规定,而对类似艰难情形的规定仍属空白。尽管曾经在合同法草案中提出"情势变更"原则,但仍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合同法正式稿中应用。在国际贸易日益繁荣的今天,我国应尽快在《合同法》中明确确立情势变更原则,以适应合同的发展,弥补现行立法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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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艰难情形 不可抗力 情势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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