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遗弃老人法不容!
摘    要:案例:小区二号楼住户赵家经常吵架,小区保安班班长严泉去了几次劝说都没有效果。吵架原因很简单,家里有一对年近九旬的老人,由于年纪太大,基本上已经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就连说话、认人这些基本的能力都已经不具备,

关 键 词:独立生活能力  遗弃罪  被害人  扶养义务  家庭成员  生活自理能力  情节恶劣  老人  基本的  小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